公民婚姻自由及第七条保障公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闪光灯此起彼落,我都快要被闪瞎了,但是如果拉下瞬膜读稿的照片被拍下来一定会变成明天头条。想到这个恐怖的场景让我只是推了推眼镜尝试分心。「有关机关应於本解释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依本解释意旨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两兽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婚姻章规定,持两兽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还有一份部分不同意见书和部分不同意见书,这麽重要的场合怎麽会交给我处理啊,我才刚获得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的任命好吗,不要直接毁掉我的职业生涯啊?我看向一旁有点不自在的佩杰塔,认真的考虑把剩下的事情全部丢给她。毕竟我莫名其妙被临危授命的理由也非常瞎啊,如果媒体知道了闭门大法官会议上大法官们不只言词交锋还直接打得鼻青脸肿,所有大法官都挂彩那实在是无法想像的灾难。一群加起来不知道几百岁了的动物们,也都是司法界德高望重的成员,居然做出这麽不恰当的行为,我对於接下来中央市的情况真的非常不乐观。而唯一没事的柏金女士,喔天啊你们真应该看看她战力有多可怕,今天却突然健康状况恶化必须住院,但是这个消息当然也必须保密。我向媒体宣读着两份意见书,并简单说明其中代表的意义。「……做为影响深远以及将会导致价值变动的决定,应该是议会机关修法的职责,而非由司法机关直接定夺。并且……」这不就是想要甩锅嘛,真是的。「……性别角色本身功能与定位及有不同,在未被深入研究之前不应该直接改变原先的制度,而应该随着时间的进展再让制度随之变化。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子女受到不同角色的照护者扶养,目前仍然没有明确证据显示对其发展不会有差异……」让我念这个实在也太讽刺了吧,难道是在质疑我忧秀的後辈们还有社团的大家吗?被鬣狗一家养大的獴,由科摩多巨蜥外公养大的狼,还有没有母亲的鹿。当然,还我有自己。直到今日,我甚至连对自己都说不出口,即使我并不认为那有什麽好羞耻的。而且,我已经是有史以来最年轻获得任命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了,对我来说都是这种程度的压力,那其他社会地位没有我高,资源没有我多的动物来说那究竟是怎麽样的绝望感啊。我们究竟要做到什麽程度,才能被你们认可,是「发展不会有差异」的呢?我这二十几年,从还是法官助理开始,可是就看过各种从「正常家庭」产生出的光怪陆离惊悚案例啊,怎麽对这个现象都没有认真一点研究?如果我超越柏金女士,成为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法官,你们就会愿意认可我了吗?你们会终於愿意用对等的眼光看向我,然後说:是的,萨努,我们认为你和我们是一样优秀的。好吧,那麽我就让你们看看吧,看着我藉由这个你们以为可以用来铲除自己看不上眼,清掉觉得像是在屋子角落不愿正视脏污的机会,声量、名望、支持度,我会通通得到的,总不能输给我优秀的後辈们吧。「……以上为两份意见书。」我故作镇定的向镜头点了下头,请佩杰塔上前。「那麽因应违宪判决,公投委员会同一时间批准两个修法公投提案进入第一阶段连署……」唉,这也是很诡异。「……第一案,由伴侣权益促进联盟提出的多元成家法案,旨在促进平等,以及保障所有非传统型态家庭的权益……」虽然说这也不是我专精的法学领域,但是身为非传统型态家庭出身的鹈鹕,都已经成为了最年轻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我却从来都没有尝试关心相关的法案。我想,就是因为我也认为自己的经历也是不该存在的异常吧。几天前,当我详细读着法案内容的时候,突然有种不知道这几年我都是向着什麽目标前进了的感受。我到底在干嘛啊,难道我只是为了其他动物认可的目光而努力的吗?总觉得,身为部长,这麽劣质的表现有点对不起话剧部的大家。「……废除所有不承认婚姻项目,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有毒生物与无毒生物,大陆生物与海洋生物,指定重大前科者与自然动物……」婚姻的目的究竟是什麽呢,只是为了产下後代吗?那这样对於愿意收养的家庭,是否就应该要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呢?更甚者,没有孩子的家庭是否应该要配惩罚,判决该婚姻无效?「……引进伴侣型态的家庭与婚配制度:随着社会演进,传统家庭的定义已经不足以满足所有动物的需求。伴侣制度将解除以往对於组成家庭的限制,让实际共同生活,参与照顾者能够成为得到法律上保障,拥有继承、租税等应当权力……」不知道是怎麽办到的,媒体记者们的闪光灯频率更高了,佩杰塔显然不是很舒服。「……以上,是伴侣盟推出的多元成家法案主要精神。以此为据,第一案的公投题目为『是否同意,将以民法婚姻章保障所有非符合传统家庭定义,但有组成家庭之实的结合关系?』。接下来是公投第二案,由中央国宗教爱护家庭大联盟提出,为了守护传统家庭幸福,以及维系社会伦常……」中央国的公投法事实上仍然处在一个有一点诡异的状态,直到最後一次修法,才出现了对於行政和立法单位强制回应公投结果的条文。同一次的修订,也大幅度的放宽了成案门槛,通过限制等等的条件。这次的公投严格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