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她。
小姑娘低头在他脸上啄一下,笑眯眯地脆生道:“盛南,谢谢你呀。”
他们两个都热衷于叫彼此的名字,叫出来却又不生疏淡漠,有的是一种不浓烈却长久的温情感。
不经意间,言慈瞥到电脑屏幕上有大段文字,还是在微博上面,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她被他圈在怀里,被他一掌掰过脸,她嚷着:“等等,让我看看呀——”
他低笑着,圈着她吻她,细腻温沉诱惑得很,最后咬了咬她的软唇,说道:“我马上发,自己手机上去看。”
“为什么呀?”
“你确定要在我腿上看?”
“......”
言慈从他腿上滑下来,跑到客厅去拿手机,点开微博,看到了热搜上的:#HK盛先生官宣恋情
!!!
他几乎从不发微博,一年到头可能只转发几次官博,这是第一条原创微博,阅读量转发量皆已经破万。
文字间,都能读出寡淡。
@盛南——
“我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的选择,认定是她就是她,不管外界以何种声音抨击声讨,都不会影响我对她的选择,因为我不活在评论里。
我比任何人一个人都了解她,所以我不会从别人口中去了解她,如果实在有意见也只有请诸位保留,毕竟真想到我头上来指手画脚,也实在是有些难度,还有,留言我不看,私信也不回,去留随意不必告知。
嚼人舌根这种事少做,就算非要做,也尽量别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会非常不爽,是的,可能还会迁怒许多人。
还有,不是她追我,是我一直在追她。
目前,已经见过双方家长,成功订婚,婚礼也会如期举行,不会分手以后也不会离婚,谢谢大家关心。
——HK盛南。”
言慈看到最后,又拿着手机重新跑到书房里面,到书桌前一把合上男人的电脑,愤愤地,“我什么时候和你订婚了?”
某人佯装惊讶,睨着她,“订婚还需要通知你吗?”
言慈:“......”
她倒也不气,弯着眉眼反问一句,“那请问结婚我需要到场吗?”
书房壁灯暖黄,映在男人清俊脸庞上平添几分柔和,他挽着唇角笑笑,然后拉开书桌第二格抽屉,取出一个黑丝绒的四方小盒子。
言慈微怔。
只见男人起身,绕过书桌走到她面前,就那么单膝以求婚的姿势跪下,眼底蕴着微光,声线温凉,
“言慈,嫁给我。”
他打开盒子,里面落着枚设计Jing巧惹目的钻戒。
一般步骤,都是男人替女人深情戴上,言慈倒好,直接把戒指取出来就往指上套,套好后还咦一声,“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的?真的刚刚好。”
盛南单膝跪在那里,仰面看她,“你戴戒指的速度快得我都没看清,还嘴硬不想嫁给我呢?”
言慈浅白他一眼。
她取下戒指,然后放回盒中,收起一副迫不及待地样子,佯装镇定地,“你重新求一次,重来重来,刚才不算。”
“我不呢?”
“那我真不同意了。”她委屈巴巴的。
盛南被她打败,摇头失笑拿出戒指,戒指在他骨节分明的指中格外好看,伴着暖黄光晕,被一寸一寸套上她的指。
定终生。
心心悦悦,长长久久。
到底有多不容易呢?
一路走来那些艰辛,可以拆散无数对情侣,到底是老天有眼,还是两人心中久存着彼此。
他是她少女时期唯一的救赎;
她是他心中久久不能释怀的小懦弱。
愿从今往后,永沐爱河。
你好,岁月。
我们相爱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全文结束,写到这里,还是有些不舍的,也是第一本完整写完的文
非常感谢一路支持到现在的小天使,谢谢你们支撑着我,有非常多不足和缺点我都明白,下本《掌中宠》如果你们还在我就更开心了,感恩感恩(双手合十
正式标完结,交代得差不多,没有番外,至于沈妮和江渡算是个开放式结局。
【掌中宠】文案:
【一】
所有人都说——
她不过是沈知南富养的一只母狗,被宠得连尾巴都舍不得摇的小牲口。
沈知南在雪夜里捡到她,他在烟雾中抬起一张英俊的脸,低垂眉眼看着跪在地上正慌乱无措抓骨灰的她。
须臾,他俯身拍去她身上的污雪骨灰,湛深黑眸凝望着她:“跟我回家?”
月色与雪色间,他是第三种绝色。
【二】
坊间传言,沈知南是个不近女色的斯文败类,却悄悄捡个野生美人回家养着,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