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级区这三名女学生的闲聊完全没有被克里斯马斯先生发现。伯奇维森雷诺克斯全校总共七百位学生(从幼稚园到十二年级),不可能挨个注意。就算再年轻个二、三十岁,他仍然无法做到。
“那么卡洛斯,和大家介绍一下你自己。”克里斯马斯先生终于舍得让出麦克风,退到角落。
全校师生只见卡洛斯·弗里曼毫不怯场地咧开嘴角,露出一口亮白的牙齿。他不光笑容灿烂,鬈翘的头发也在聚光灯下闪耀光泽,漂亮得令人联想到金丝雀nai油黄的羽毛。加拿大的《篮球之声》杂志曾经赞美他将会是NBA下一位大放异彩的明星,拥有谁都无法忽视的强烈存在感。是的,他就是一个发光体!台下的女学生甚至年轻女教师几乎全被迷得小心肝乱颤,恨不得和他合影并索取签名。
“哇噢……让我想想该说些什么好呢?”卡洛斯皱起眉头,右手抱胸,左手托腮,假装烦恼地思索。 “毕竟我们敬爱的圣诞老爹已经介绍得差不多,你们都知道我是卡洛斯·弗里曼了。”
没有想到转学生竟然敢开校长的玩笑,台下响起一阵友好的窃笑声。克里斯马斯先生的修养极好,就像每个人家里的老祖父,和蔼可亲。他被学生打趣了也不生气,反而走上演讲台前,十足幽默地说:“亲爱的卡洛斯,我很抱歉,请原谅一个老人无法克制自己的兴奋。我想你可以介绍一下自己的喜好,相信大家都很希望能够更加了解你。”
“好的,长官!”卡洛斯浮夸的行了个军礼。
这一次不再是轻微的窃笑,如同情境喜剧的对话引起了响彻礼堂的哈哈大笑。克里斯马斯先生拍了拍卡洛斯的肩膀,再次将场面交还给他。
“既然圣诞老爹提到我的喜好,我就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吧。”卡洛斯故意神神密密地说,“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打篮球吗?”
台下传来稀疏的答覆,多半是女孩儿的声音。有点微弱,音量只比蚊子拍动翅膀的恼人嗡嗡声响亮些。
卡洛斯挑起一边眉毛,抬起双手罩在耳后:“嘿,大声一点!给点面子行不?看在我告别加拿大,回到美国的怀抱的份上。我听不到。”
“想──!”连男学生们也开口了。
“好极了!”
卡洛斯用力地鼓了一下手掌,给与肯定。
“你们喜欢《波西·杰克逊》吗?我很喜欢,非常的。当邻居家的同龄人守在窗台前,期盼猫头鹰给他送来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时,我却希望我的数学老师能变成一只怪兽追杀我,这样我就可以加入混血营!”他说话的同时,忍不住动作夸张的比划,仿佛一名正在与敌人搏斗的勇士。 “希腊神祇与凡人的子嗣,真酷。我也想拿起原子笔变成的青铜剑,交上一个超火辣的女朋友!”
“兄弟,你说得对!谁不想呢?”
这个时候突然传来一道宏亮的男声,原来是十一年级的埃里克·琼斯。伯奇维森雷诺克斯没有人不认识这位老兄,他可是数次带领篮球社校队拿下NSAA的州冠军的队长。
卡洛斯闻言,立刻对他比了一个代表“你懂我”的手势。
眼见转学生如此上道,埃里克的嘴角不禁咧得更大,连眼睛也眯成两条缝。很好,这个朋友他交定了!
目睹队长率先表态,其他保持观望态度的球队成员也因此打消敌意。尽管他们无法否认转学生能够参加加拿大百淬高中全明星赛是真的很强,但是甫一入学就直接空降到校队里,任谁也不会高兴的。
卡洛斯倒不知道刚才和他互动的男学生的身份,不过他打算等到晨会一结束就去和对方交个朋友。其实他心底很感激那个男孩与他搭话,舒缓了他紧绷的神经。
“你们肯定觉得很奇怪吧,这和我为啥喜欢打篮球有什么关系?先别急,慢慢听我说。”
在场的人,无论学生或者教职员,甚至克里斯马斯先生,谁都不晓得卡洛斯并不像自己表现出的模样那么从容。在数百双眼睛的注视之中,有一道目光格外热烈,打从他走上舞台的那一刻起就牢牢锁定了他。很古怪的,这直勾勾的打量竟然让他浑身颤栗。即使当初第一次上场比赛,他也没有那么紧张过。
不,与其说紧张,更像是害怕──面对野兽时的胆怯。这是本能的,铭刻在“珍馐”骨子里的畏惧。
他敢发誓,绝对不可能忘记的!就算得了老人痴呆症,脑部退化到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胶着而露骨的视线仿佛穿透了衣物,窥探到被包裹住的rou体。既是在十三岁时遇到的食“珍馐”狂魔的眼神,也是那个不知名的“掠食者”小女孩的目光。
“总之呢,因为《波西·杰克逊》,我喜欢上了希腊神话。但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却不是任何一个天神。你们猜猜,会是谁呢?”
当其他学生热衷于猜谜之际,萝瑟妲却瞪大了眼睛,生怕错过眼前的画面。
滔滔不绝的男孩似乎说累了,停下来歇口气。他下意识地伸出舌尖,滋润干燥的嘴唇。那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