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以前,临城的宝胜路还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经常尘土飞扬的小街。
那时没有现在繁华的模样,两侧是破旧的土民房,墙上糊着黄泥,一张张大字报,端端正正环绕着某个伟人的头像。
荒唐的风波平息后,宝胜路对面的高等学校,临城师专开始正式公开的对外招生。
很多返乡的知识青年来到了这里读书,宝胜路有了人气儿,逐渐有扯布缝衣,卖油条豆浆,补锅磨剪刀的开起了几家小铺子。
从部队退役的秦建国来到这里,开了一家小小的餐馆。
他长得粗糙,黑脸,个头高又壮实,但出乎意料地做得一手地道细致的好菜,味美价廉。
一传十十传百,很多师专的学生都喜欢来他的店里吃饭。
其中有个长相秀丽的女学生,某天被三个小流氓纠缠,买猪rou回来的秦建国看见,直接抡起手里的猪头砸那个最嚣张的黄毛。
猪头还热乎乎的带着血,秦建国Cao着菜刀,金刚怒目,身上沾染的猪血让他越加杀气腾腾,三个小流氓落荒而逃。
女学生吓得不轻,秦建国赶紧把菜刀藏到背后,手在裤子上揩了揩,很憨厚的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大白牙。
后来,女学生才知道,为什么之前每次自己来吃饭,同样的饭菜总会比别人多;为什么店里她爱吃的菜格外多。
再后来,女学生嫁给了秦建国这个快要三十七岁的单身汉子,意外地娶到二十五岁如花似玉,出身书香门第的宋荞。
结婚的那天,秦建国做了一块门匾,庄重地挂在餐馆前,上面写:心荞饭店。
这就是你说的小餐馆?
沈晋看着眼前,在商区的繁华路段占据独栋四层楼的心荞大饭店,感觉秦默,她的小猫咪的认知有问题。
这她喵的叫小餐馆?
事到如今她终于想起来,心荞大饭店,每次但凡有点儿流量的明星来临城,粉丝都会特意来这里预订外卖。
因为这是临城最老牌的饭店,味道正宗,价格公道,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更别说挂在饭店大堂的那幅《松鹤兴隆图》,宋元书的亲笔作,价值连城。
沈晋忽然有点好奇,悄悄问:之前,呃我就是想知道那个,他没来过吗?
他?
秦默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摇头。
没有,她看宋荞他们不注意,赶紧拽了一下沈晋的袖子,踮起脚尖和她咬耳朵。
一是我当时没说,二是我爸妈不太喜欢他,所以,小猫强调,你别喝醋~
其实沈晋压根没想别的,只是觉得三年都不知道自己老婆有家底,渣男也够单纯的?
趁走在后面,沈晋突然捏了一下秦默的屁股,调笑道:猫屁股底下藏着小金条是不是?
秦默羞得差点跳起来,脸红道:没有啦~
秦建国在四楼的包间安排了桌子,沈晋原本还挺担心尴尬的,不过
妈,我上次看到故事杂志停刊了,好突然啊,我老喜欢里面的《鬼敲门》了,讲的是
爸,那个什么宫廷蒸酪怎么做来着?是不是很适合女的吃啊,我有个朋友
姐,你搞公关认识那谁吗?前端时间爆出他有个儿子,哈哈哈,是不是真的,真绝了
姐夫,我还没跟你介绍过自己,我是拳击教练,就在临城体院那边的一个健身馆
从未见过如此话痨的男生,硬是一个人聊四个人的天,中间不带喘气儿的无缝对接,承包本次饭局的所有弹幕。
无形中倒让沈晋松了口气,于是专专心心应对起秦默的父母,叔叔阿姨叫得很乖巧。
按照朴素的酒品见人品,沈晋喝酒也特别积极,一瞅秦建国有动作,立马机灵地先干为敬,绝对不说一个不字。
秦建国都有幻觉是自己灌女婿喝酒了,瞧这小女娃娃都干了好几小杯茅台,惊讶之余也就到此为止,把酒下了。
沈晋喝得脸颊微泛红,可见酒量不错,秦默难免担心,见酒下桌,连忙给她换了茶水。
沈晋喝得确实有点急,虽然不上脸,但也有一点小小的晕,然而这场面容不得掉链子,又打起十二分的Jing神应付宋荞。
一边保证会对秦默好,一边习惯性地给小猫猫挑鱼刺,把鱼rou夹到她碗里。
宋荞看着,不可避免地幻觉小nai猫早年驯服凶猛大雪豹的珍贵画面。
头疼,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有这种看见动物的幻觉。
一顿饭吃得还算和谐,末了,秦沉开车准备回去,沈晋站在车外有点犹豫,叔叔阿姨,我住酒店,一会儿叫出租车就好。
秦默一听,拽着沈晋依依不舍,宋荞看她这腻歪劲儿,想了想,说:一个人家里也住的下,一起回家吧。
这态度八成是同意了她们,秦默喜不自胜,连忙把沈晋拉进车里。
到家的时候七点多钟,考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