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内噼里啪啦一阵响动。
摄政王被饿狼啃了!
幸好摄政王骨头硬,饿狼只啃了层皮。
那日过后,沈纵谨慎了许多,生怕自己一个不留神,就被明芙吃干抹净。于是明芙一直饿着,连rou沫沫也没吃到。
日子过得很快,六月初,宣诚帝沈煜带着一批王公大臣去了白灵山围猎。围猎是自开朝以来每年都必不可少的活动。
往年沈纵都是一个人去,今年沈纵本也打算只身前去,只是在去围猎的前一天,看着认认真真学认字的明芙,莫名其妙想起明芙对他说过,找他教字的私心是想每日和他多待一会儿。
于是这次围猎,他把明芙也带上了。
大队人马来到白灵山,车马和随行的人都安顿在白灵山山麓的避暑山庄内。明芙随沈纵去了他们住的别院。
别院很宽敞,后边院子还有个小热泉,可以洗浴泡汤。他们隔壁住着沈凝,闲暇之时还可以去沈凝那里串门,明芙相当满意。
安顿好行李和随行仆人,沈煜身边的小太监过来通传,说是首日围猎即将开始,请参与围猎的各位王公大臣速去山麓大道集合。
明芙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不能跟着沈纵一起去围猎,心里有些失望。只能送沈纵到别院门口,依依不舍地和他告别:“夫君去围猎,阿芙留在院子里读书,等你回来。”
“好。”沈纵应了声,“走了。”
明芙拉着沈纵衣袖撒娇:“亲一下再走。”
沈纵轻笑,按老规矩让她闭眼,用指尖在她唇上压了压。
明芙以为得了吻,乖乖松开手。刚把手放下,身后传来一声冷笑。明芙睁眼,看见一位手里拿着金扇,穿着花里胡哨的男子站在他们身后。
那男子长着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眉目俊朗,腰间挂着好几块金镶玉,一看就富贵。他朝明芙和沈纵走来,朝沈纵道了句:“摄政王安好。”
又转身对明芙道了句:“郡主万福。”顿了顿,勾唇一笑,又对明芙加了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明芙有些懵,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自己在哪见过。
那人问完安便扇着他的金扇子走远了,沈纵瞥了眼明芙,问:“你认识他?”
明芙摇摇头:“不记得了,兴许从前认识。”
沈纵心中莫名有些不是滋味,淡淡地回了声:“哦。”
明芙好奇地问:“夫君,他是谁?”
沈纵眼神沉了沉,冷声回了两个字:“柳晗。”
作者有话要说: 开启新副本啦。
祝大家天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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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甜言蜜语
原来他就是柳晗。提到柳晗,本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名满京城的探花郎,年纪轻轻入朝为官,青云直上,有才能有手段,短短几年便官拜丞相。
明芙刚来京城的时候听过很多关于他的小道消息。传闻他因年幼时过得穷苦,等到发迹之后,每日出门极尽奢华,必要锦衣香车,美人作陪。
还有他与前未婚妻的故事。据说他未发迹时因家贫被前未婚妻家退婚。等到他做了官,前未婚妻家又想贴了上来,被他狠狠羞辱了一顿。
许是在婚事上受过挫,快到而立之年,柳晗依旧未娶。
*
白灵山上一场围猎正在进行,宣诚帝下旨,今日猎到猎物最多的人有大赏,众人兴致高昂,谁也不甘示弱。
山林里,沈纵正想射下躲在树丛间的猎物,有支箭横插一脚飞了过来,射中猎物。
柳晗骑着马,慢悠悠地晃到沈纵,捡起地上被射中的肥兔子,笑道:“这兔子虽然是王爷先看上的,不过最终还是落在了微臣手里。”
沈纵闭了闭眼,轻轻哂笑一声,抬起手中的弓,朝树丛中射了一箭。树丛中传来一声鹿鸣,沈纵朝柳晗斜睨了一眼:“本王看上的猎物,从未失过手。”
说完撇下柳晗,朝射中的花鹿走去。
柳晗凉飕飕笑了一声:“既然王爷选了高傲的鹿,回头可千万别跟我抢温顺黏人的兔。”
沈纵:“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值得我抢的,我也不需要抢。”
柳晗朝沈纵笑,笑得意味深长:“王爷天潢贵胄,自然要什么有什么。可若是有一天,微臣靠本事争到了王爷心仪之物,还请王爷记住今日所言,将来千万别跟微臣抢。”
沈纵不欲与柳晗多言,驾马离去。
别院那头,明芙练完字去隔壁找沈凝。沈凝一向不喜欢围猎这种耗费体力又要被太阳暴晒的活动,只不过碍于大长公主的身份不得不参与。
一到白灵山便慌称自己身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