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透亮的汁液,忍不住用舌头舔了一下,打趣道。
唱歌,却不喜欢公式化的音乐圈。她媚眼如丝,却小有才气,也喜欢挥毫一番针
机婊。我有时被驳得哑口无言,只能这样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富家女,生活丰富
这只手的主人是坐在琳儿右侧,桌子直角另一边的一个男生,我不想在这里
「哪有你的狡猾?」妻子意有所指,不过总是点到即止。
她会去夜店,偶尔蹦迪,却很少熬夜,一般十二点前早已进入梦乡.她天生
过最好的皮肤,真正的发光的皮肤.我喜欢琳儿裙摆下的裸腿,总是闪耀着光泽,
十几年。她爱美,却少有浓妆艳抹,每天要花很多时间护理自己的皮肤.她喜欢
不时瞟我一下,偷看我的神色。
看到的那只手却在脑海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烙印。
用眼睛就可以感觉到柔软嫩滑充满弹性,一点都不夸张。
早就忘了它的意义是什么?回想过去,这个聪明的女孩真的爱我吗?
她静静看书的氛围中,端详着她二十岁秀丽的容颜。那个时候的琳儿,拥有我见
砭时事。她爱玩,却了解自己,善于观察,不立于危墙之下。她温柔如水,却不
二十多岁的一个下午,我和琳儿坐在一间读书主题咖啡厅.我还记得,那天
「今天没有在车里坐一个小时,只是玩手机、最后亲亲?」我暗指前段时间
要看看琳儿白嫩的腿。当我坐在琳儿身边后,趁她没有察觉,轻轻掀开了桌布。
来却从来没有痒过.有些还没有结婚的同学会在琳儿的朋友圈回复:这把狗粮一
这些都不重要,爱与不爱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是同样的人,很幸运
我以人格保证,那只手是从琳儿两腿之间缩回去的。虽然只是一瞬,但是琳
架,然后将书本放在这个桌布形成的书架上,沉醉在字里行间中。我总是沉醉在
倒在我身上,也不去提自己的打底裤,反而低头用手抚摸着自己的耻骨,眼睛时
之间,而缩回去的角度可以很明确的判断是在大腿之间.
手和眼光同时进入桌布下……我已经记不得我的手是否碰到了那一只手,但是我
店看书,我也喜欢陪着她一起看书(所以现在才能写文啊,各位,我是体育生啊!)。
的遇见。我不是琳儿生命里不可或缺的那一个,她也不是我生命里缺少的那一块
拼图.少了对方,我们的生活依然继续,多了对方,我们的生活变得五光十色。
我曾经和院友辩论,他们认为琳儿就是典型的坏女孩,不自重、不自爱、心
她总是坐的离桌子很近,脚踏在桌子下的横杆上,桌布盖住膝盖形成一个书
她穿着纯白色的上衣,纯绿色的裙子,裙摆略略盖住膝盖.我们选了一个并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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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的富家女孩,可爱,聪明,活泼,爱美,平易近人,唱歌好听。
畏艰难,有始有终.她有心机,却无恶意……
没有为了家庭牺牲自我,只有为了对方锦上添花。
奔四的人都喜欢说七年之痒.我和琳儿认识二十多年,结婚十年,在外人看
光火石之间
住了一小部分嫩白的肌肤.所以我清楚记得第一个画面,那只手定格在琳儿膝盖
「不是不信任你,是现在的男人都太狡猾!」我怜爱的吻了回去。
软垛子椅子,背靠着落地玻璃的位置。那个时候的琳儿很喜欢在这样恬静的咖啡
吃就是二十年!他们并不知道,我和琳儿的感情一直都走在悬崖边上,时时刻刻
摇摇欲坠。也正是这样摇摇欲坠,我们总是小心翼翼的经营着,不敢轻视任何一
「哈,我还以为你要干什么,原来是临检哦!」琳儿邪魅的一笑,整个身子
「哎呀,越来越不信任自己的老婆了!」琳儿扭过头,嘴唇印在我唇上。
琳儿喜欢说“我爱你”,也喜欢听我说“我爱你”,说多了觉得就是顺口溜,
多美的一副景象,我上完厕所回来的路上,被这些深深迷住,鬼使神差的想
描述他是谁,只能告诉大家,他是我们同行的伙伴,一起读书很长的时间了。电
的同学聚会。
好酒量,却不喜欢喝酒,也不抽烟,有很好的饮食习惯和健身习惯,已经坚持了
洞洞比原来大了不少吗?」我看着粉嫩的肉芽带着新
个小问题.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常态,反而显得一直在秀恩爱。
儿脚踏在横杆上,顺势弯曲的双腿已经将裙摆抖落在了大腿和腹部之间,只是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