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同学晚宴,来人都是知名的企业家。
他已经连续高烧三天,一直昏昏沉沉,本想拒绝,但主办人是非常重要的项目合作伙伴,因有一些公事要谈,所以不能爽约。
对方安排在酒店的一间小包厢,两人没聊几句,沈倾就觉得浑身无力,额头冒着虚汗,虽然他努力表现出没事的样子,但对方还是有所察觉,关心着问他有没有怎么样,并吩咐人马上安排套房带沈倾去休息。
沈倾躺在酒店的床上,头很痛,浑身发热,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是被脸上不适的chaoshi感惊醒的,等缓过神来时,一股酒气迎面而来,发现自己身上压着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正在吻他?!
沈倾从小就厌恶别人的碰触,不论男人女人,他对任何人从没产生过兴趣,眼里只有工作,是名副其实的工作狂,他一度认为自己是xi冷淡,甚至外界有传闻他是xi无能。
沈倾想挣扎,无奈身体软绵绵的,只能任人摆布,黑暗中他看不清上方人的脸,对方毫不客气地对他为所欲为,他特别憎恨现在的自己,弱的像只鸡一样。
尽管上方的人很温柔,但在真正进入的时候还是很疼,就好像有人拿刀将他劈开了两半。
一整夜都是晕了醒,醒了又晕,反反覆覆,最让他羞愧难当的是,他从这场xi事中得到过快感。
早上醒来,感觉身体像被车碾过一样!头痛欲裂,转头看像搂着他沉睡的男人,一时之间有些恍惚。
下身的疼痛让他想起昨夜的种种,怒火中烧的他一拳将对方打醒。
也不管床上的人什么反应,忍着身体的不适,将衣服穿好,没给对方说话的机会,摔门就走了。
看清楚那张脸,他就认出是姚瑾庭,曾经的姚家二少因脱离家族闹的风风雨雨人尽皆知,他相信姚瑾庭也是知道他的。
都是男人,两人心里清楚这是个乌龙事件,只能当做一夜情,今后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可就是这样,过了几个月,他的身体出现了变化,刚开始他不以为意,只是觉得最近饭量增长,比较嗜睡,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直到五个月后,他的身体越来越不正常了,尤其是肚子的变化。
这让他内心产生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的想法。
当时还安慰自己,也许是平时工作压力太大不知道节制,导致身体发福。(压力大会发福吗?)
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在他心里扩散,他马上联系了私人医生对自己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
当他得知结果时,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目瞪口呆!接着他就开始发狂,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相信,还差点叫人把那个庸医从楼上扔下去!
沈倾捂着脸,那段日子是他人生最黑暗的时刻,他从不愿想起,可以说是刻意遗忘。
如果可以,他想抹掉那段记忆,让它从脑海里彻彻底底的消失。
虽然他没有忘记,但他现在依然是那个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沈倾,是许多年轻人崇拜的偶像,是业内成功人士夸赞的佼佼者。
只要他不说,就没有人会知道,这将永远是秘密……
姚瑾庭自从上次见过沈倾后,总能想起他那张冷峻的脸,有时候午夜梦回还能梦到沈倾。
四年前与沈倾发生那次意外后,他尝试找机会想与沈倾见面谈一谈,毕竟是自己强迫了对方,但是沈倾对他拒之千里,并不想见他。
姚瑾庭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察觉出来沈倾对他的厌烦,他也没再打扰对方,虽然心里忍不住有些失落感。
☆、第六章
出乎意料,姚瑾庭没想到他和沈倾很快的又见面了。
夜晚,酒吧的夜景诡谲的让人眼神迷离,昏暗的灯光下吸引着一个又一个饥渴而又需要安慰的心灵。
陌生的人们三三两两的坐着,彼此倾诉畅谈着,歌手富有感染力的歌声,缓缓的在空气里弥漫。
姚瑾庭刚走进来,就看到老友王书南站在吧台里侧向他招手。
王书南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之一,以前叫“致青春”,后来被王书南盘下来改名叫“舍与得”,当时于源还笑话了好久,说明显是从潇洒少年变成了油腻大叔。
王书南将自己亲自调好的一杯酒放到姚瑾庭面前,邀请他品一品,他不仅是酒吧老板,而且还担任调酒师一职。
姚瑾庭将酒杯放到嘴边抿了一口,称赞道:“不错!很特别。”
“这是我新调的酒,取名《琥珀之梦》,就等着你来呢!”
王书南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大家都叫他“老万”,但其实他并不老,也才三十二岁而已,只因为他留了一撮小胡子,再加上他带着黑框眼睛,留着齐肩长发,看上去很老派。
认识王书南还是在大学时期,那时候他还没有成为老板,只是一名调酒师,于源最先是听人介绍,说有个叫老万调的酒很醉人,然后兴致冲冲的拉着姚瑾庭一起,没想到三人聊的很合拍,渐渐熟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