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等大小,一床一桌一衣橱,余下的部分便被她用来摆放画板、颜料这样一些绘画用的工具。虽然谢初亦是做平面设计的,但是多年来绘画习惯依旧没有改变,最喜爱的依旧是铅笔,颜料触碰在画纸上的状态。
很多时候,谢初亦会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毕竟活着这么累,为什么还要一直坚持下去。放在其他人身上也许是因为身边尚有牵挂,这样的人舍不得死也不会死。而自己什么都没有,亲人?朋友?所以到底为什么一直坚持活到了今天,也许是因为不甘心吧。谢初亦骨子里是不善于与人交流的,读书的时候有许多人喜欢她,却恰好碰上了谢初亦患抑郁症的那几年,那几年的谢初亦拼命的将自己藏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愿意对任何人敞开心扉,得了个艺术系高冷女神这样的称号,身边的朋友却越来越少。想想竟然也有几分可悲,这么多年始终孤身一人。
谢初亦醒来的时候发现了自己身上盖着的薄毯,收起毯子放在一旁,注意到了茶几上路明遥留下的字条:有事外出,晚餐自行解决。谢初亦轻笑了一下,注意到桌上放着的餐包,没想到她的室友这么可爱,果然是一个外冷内热的人。随意地冲了一杯牛nai,打开电视,看着无聊的肥皂剧就着餐包进餐,谢初亦突然觉得电视中的某个女演员同路明遥长的有些相像,齐肩短发,碎刘海配上一副宽边眼镜。倒是让谢初亦有了将其画下来的冲动,谢初亦这样想着,也这样做了。看着桌子上对着自己微笑的路明遥。谢初亦揉了揉脖子,那家伙果然还是笑起来更好看,看了一眼时间正好是19:00整,出了卧室门,路明遥还没有归来。谢初亦思考片刻,做了下楼遛弯的决定。在家待久了还是需要活动活动筋骨的,谢初亦这样告诉自己,仿佛以前那个能在家宅一个星期都不出门的谢初亦已经离自己远去。
从中央广场到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大约半个小时的车程,路明遥走了一个多小时才走到目的地。至于为什么抛弃便捷的交通工具而选择走路回家,路明遥的理由很简单,突然间想认真观察一下自己所生活的城市,虽然自己步行的路程算起来只是这座城市的凤毛麟角。谈起繁华的大城市,人们印象中首先被记起的那几座城市里必定会有c□□字。短短几年,经济崛起,繁华的到来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情,终日里灯红酒绿,车水马龙。路明遥并不喜欢这样的城市,也许是觉得它太过于嘈杂,至于为什么会留下来,大概是因为在这座城市读的大学,毕业了也就自然而然地留了下来。足够丰厚的酬劳在这个时候仿佛比喜好要显得更为重要一点。她倒是想起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句话,原来人到最后都会慢慢朝着自己曾经所厌恶的方向发展啊。路明遥倒是不信的。只不过有些时刻对于这些匆匆一闪而过的念头,信与不信倒并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路明遥进到小区院子里的时候看见谢初亦正待在树下逗猫。路明遥想起了离开的时候给她留的字条,为了方便谢初亦注意到,特意去冰箱里找了她中午买回来的餐包压在上面,毕竟才答应那人做饭的事情便跑了出去总归是不好的,也不知道那人吃了没有。
谢初亦见着她回来,微笑着同她打招呼。不得不说谢初亦真的生了一副很好看的皮囊,一颦一笑都足以牵动人心。这样的人应该很多人追吧,随后又觉得自己太过肤浅了,一副好皮囊就这样吸引你了?真是太肤浅了啊,路十五!
路明遥回了谢初亦,问到:“你很喜欢猫吗?”
“还好。”
“哦。”
气氛好像又一次变得有些尴尬。
“那个,谢谢你的餐包。”
“没什么,毕竟是你中午买的。”
“能问你个问题吗?”路明遥突然想起了今天顾逸可说的话,“谢初亦,说不定她的生日真的是大年初一呢……”,揉了揉眉头,自己居然有些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嗯?可以啊。”谢初亦见着路明遥一脸纠结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什么问题能把那人纠结成这个样子。
“那个,你为什么取名叫谢初亦?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断断续续地总算问出了口,路明遥又一次地觉得自己跟个二傻子一样。你为什么取名叫谢初亦?这是什么鬼问题啊!谢初亦大概会觉得自己是个傻子的吧。果不其然,谢初亦笑出了声。不过谢初亦并不是给这个问题逗笑的,而是被路明遥那副纠结的样子逗笑的,问个问题而已居然还红了脸。她的室友要不要这么可爱。
“其实,我以前不叫谢初亦的。我以前的名字是谢初一,大年初一的初一。因为是在大年初一出生的。我爸妈懒得想名字才取了这个名。”谢初亦说着,眼睛开始看向别处。“后来家里出了点事,我就将‘一’改成了‘亦’,也说不清为什么会改成这个字,也许是因为当时恰好比较喜欢这个字吧。”
谢初亦说完看向路明遥,“还有什么问题吗?”
“应该没了吧。”路明遥答着,没想到这世上也真有这么巧的事啊。
“你怎么突然问我这个问题?”
“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