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转念一想,和简令在一起,就是比世上任何事都重要的“正业”,自己从前那些所谓“正业”,也不过是为了填满多到用不完的时间而已,遇到简令,终于不必再担心自己那些多到用不完的时间该如何打发,和简令在一起,就是其乐无穷。
……
周日,罗一慕约了郝心宜单独见面,只跟简令说自己有事,中午饭不回来吃,饭菜已经做好放在冰箱里,让简令中午拿出来吃的时候记得先加热一下。
简令一星期只有这一天能尽情地吃零食,抱着薯片筒窝在沙发里看电视,随口一问,“学校的事么?”
“有事。”罗一慕不愿骗简令,又不愿简令知道自己私底下去见郝心宜,闪烁着把话糊弄过去,整理好衣服,又说:“我出门了,你一个人在家小心,注意水电煤气的使用安全。”
“嗯。”简令放下薯片筒,擦擦手走到玄关,与罗一慕亲了一下,把伞拿给她:“天气预告说今天要下雨,带把伞,早点回来。”
“好。”
……
郝心宜接到罗一慕的邀约,喜上心头,心想罗一慕大概在法院的时候就已经收到了自己的暗示,也有那个心思,不过是碍于简令就在旁边,不方便有什么直接的行动,后来果然主动来约自己。
郝心宜前阵子怀孕的时候是被严格限制外出的——她即使保养得再好,实际也已经四十,算得上高龄产妇,罗世森年纪又比郝心宜更大得多,郝心宜能怀上罗家的孩子已经是意外之喜,这孩子几乎就是罗世森后半辈子全部的希望,不敢有半点马虎的地方,生怕郝心宜不小心在外面磕了碰了,撞掉肚子里的孩子。
后来郝心宜顺利生产,母子平安,罗世森所有的关注都在儿子身上,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专门请了一个健康的nai妈照顾,基本不让儿子与郝心宜接触,为的就是从小不让这小孩亲近郝心宜,郝心宜本来就只当肚子里这小孩是自己挤进豪门的工具,没有太多感情,不让她照顾婴儿,她反而乐得轻松,月子做得极好,每天人参燕窝吃着,皮肤养得油光水滑——反正罗家也不缺这些东西,只要她不出幺蛾子,这些还不是随便吃。
只要不接近婴儿,郝心宜在罗家出入自由,罗家上下没人看得起她,也没人管她每天去哪里,所以当郝心宜接到了罗一慕的邀请,Jing心装扮一番前去赴约的时候,一点都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罗一慕和郝心宜约在一家私人茶馆的包房内见面,罗一慕是个守时的人,约的上午十点,提前十分钟到包厢,郝心宜还没来,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她才姗姗来迟。
郝心宜知道罗一慕喜欢简令那款以后,梳妆打扮也尽量往简令平日惯常搭配方向靠拢,头发梳成干净利落的高马尾,妆容清淡英气,刷了一层淡淡的腮红,平添几分女人味,抛弃了她最爱的皮草和高跟长靴,换成了青春的帽衫、铅笔裤和帆布鞋,看上去还真有点青春洋溢的味道。
可惜罗一慕视若无睹,自顾自地喝着自己的那杯茶,半点对郝心宜到来的欣喜感都没有。
“对不起,我来迟了。”郝心宜巧笑倩兮,走到竹制的茶桌前,迟迟不落座,半天等不来罗一慕的反应,才用涂了丹蔻的尖指甲点点桌面,“阿慕,我好歹也是你堂嫂,人家都说你最有风度,你都不帮我拉椅子么?”
罗一慕茶杯送至唇边,闻言一顿,抬起眉毛,轻蔑地瞟了她一眼,嘲讽道:“难道你是残废?”
郝心宜长得漂亮,很少有人会拒绝一个漂亮女人嗲声嗲气的示好,所以听到罗一慕的这一句,气得牙都咬起来,“你!”她正要发火,想起来自己今天是要给罗一慕留个好印象,把人勾到手的,又把到嗓子眼的火气强压了回去,面上依旧笑得温柔,“我以前听世森说你品性冷淡高洁,原来是真的,一点也不懂女孩子的心。”
她想,自己的手段在男人身上从没失手过,想来勾引女人和勾引男人是不同的,所以刚才那一招才会没用。
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还自称“女孩子”,罗一慕恶心得起了一背的鸡皮疙瘩,把剩下的半杯茶全部灌进喉咙里,才把恶心感压下去。
郝心宜暗忖,勾引这个女人,妖媚只会惹她反感,估计她喜欢的是温柔体贴,毕竟是个清高的大学教授,挑灯夜战搞科研、备课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能有个端茶倒水知冷知热的贴心人,换了个贤惠体贴的路子,把自己眼中的媚全收了起来,笑得温婉大方,一见罗一慕的茶杯空了,便主动拿起茶壶给她倒茶。
“不用了。”罗一慕单手扣着茶杯,移远,音调冷然,“直接说正事吧,我赶时间。”
“好。”郝心宜一听,放下茶壶,把椅子移近了一点,坐下,双手撑着下巴,眨着眼看罗一慕,“阿慕你说,我听着。”
“我想让你放弃简令手中的那笔遗产。”
“好啊。”郝心宜二话没说就点头同意。
罗一慕很吃惊,这么痛快,完全不符合郝心宜的个性。
果然,只听郝心宜后头又跟了一句话,“跟你比那点遗产又算得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