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头重如压着一座山包,不仅沉重、昏沉,而且痛得厉害。
他拍了拍脑袋,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头脑中就好像不属于他的。他明明想调出一些记忆的片断,头脑却根本不听他的。什么也调不出。
从醒来的第一天起,一个小胡子的高个男人便出现在他生活中,照顾他,给他买吃买穿。
在旁人面前,这个名叫金佑贵的小胡子男人都是叫他为儿子,时间久了,田一天也就渐渐形成了一个概念:金佑贵是自己父亲,自己是金佑贵的儿子。
第338章想念白裙子
跟着金佑贵在郊区没住多长时间,便是搬家。金佑贵带着自己搬往了一个到处都是梨树,四处都弥漫着梨子果香的偏僻小镇。
在梨林镇,自己认识了贺老汉,认识了很多乡亲,认识了大大小小的朋友。除了想不起往事,自己同其他少年并没有太大区别。甚至,贺老汉等乡亲对这个憨头憨脑的少年还多出几分喜爱。
雷宇天能感受到,金佑贵并不热爱与梨林镇的乡亲打交道,也并不怎么热于干活,倒是田一天乐于帮着乡亲,一起在果园做这做那。
他的个头,也是在果园那段时间,飞快地成长着,身体里如同有了一个小马达,力气与日俱增。
他倒是乐得梨镇那样的时光,只是不知为什么,在梨林镇时,有时候他会微微感觉作为父亲的金佑贵稍有些奇怪。比如说,连年来他都对自己不错,尽着父亲的责任,不亚于任何父亲对儿子的养育之恩,但另一方面,他又总感觉父亲对自己并不怎么热情,隐隐约约,总是有点疏离。
当时的雷宇天,把这些理解为父亲的性格使然。毕竟,他都谁
好像都是有点若即若离、不冷不热的样子。
也不能说金佑贵对自己不关心。有时候,他也会主动找自己谈心。然而,谈的次数多了,雷宇天发觉,父亲绕来绕去,总会绕到他的记忆问题。
“来梨林镇之前的那些事,现在该慢慢想起来了吧?”父亲金佑贵总会这样试着提醒他。
然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雷宇天这儿都只能得到否定的答案。当时的雷宇天,确实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要说头脑中还有着唯一一点的残片,那就是,当他抬头看着晴空中飘过的白云,他突然会觉得那些洁白云朵,就要在空中凝成一袭白色的衣裙。
那白色的衣裙,他好喜欢,好想念。他对着白色的云朵,想了好一会儿,却依然想不起白色的衣裙跟自己到底有什么关系。
有一次他闹了笑话。梨林镇有个姐姐新买了白色的裤子与上衣,从金佑贵家门前路过。正提着水桶的雷宇天放下了胶桶,像是被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栓住了似的,就那么跟在白衣服姐姐的身后走,一直走,跟到了人家家门口。
要不是因为乡亲一直对他的印象还不错,知道他是个憨直的孩子,那天白衣服姐姐的哥哥非跟他干一架不可。
挨了白衣服女孩家里人一顿臭骂后,雷宇天默默地走开了。他没有找父亲诉说,没有找贺老汉诉说,没有找任何的人诉说。他只是默默地走到梨林镇的小山岗,抱着双膝,坐在山岗上,空空地望着远方。
一阵山风吹过,当时的他心里就像摇晃着一窝乱草,心乱如麻,却又完全不知为何而乱。他没来由地难过,没来由地流下泪来,却完全不知他难过的泪水为谁而流。
直到大学里,他再次被一袭白衣白裤的身影所吸引,整颗心都被那白蝴蝶般的身影牵着飞了起来,跑出很远。
大学毕业时,那个名叫郦采彤的白衣服女孩来到他身边,成了他的女友。他顿时感到了缺失了这么多年的人生有一种结结实实的圆满。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而圆满,又为何而充实。只觉得苦涩流离的某个梦,突然便有了依托。
“怜儿,我的好怜儿。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会一看到白色的身影就怅然若失,终于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郦采彤了。怜儿,是我不好,十三年,整整十三年,我把你忘得那么彻底。我以为自己喜欢郦采彤,实际上,冥冥中想的念的却是你,错把她当成了你的影子。”
山坳里的风便大了些,孟怜儿坟上的杂草已经被雷宇天清理干净,但坟墓四周的乱草却依旧迎风摇晃。
“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那白色的衣服对我意味着什么,我竟然一点都想不起你来。哪怕你一个眼神,抛给我的一道笑容,我竟然都整整十三年想不起来!怜儿,小天白让你爱了那么久,疼了那么久,却把你扔在这荒山野岭,十三年都没能陪陪你。”雷宇天放下最后一株杂草,慢慢地、慢慢地俯下身去,用额头碰着那干燥的坟茔之土。
他用额头亲吻这荒凉而苦楚的大地。唯有如此,他才能将自己的距离与长眠于地上怜儿的距离缩到最小,将十三年春夏秋冬的距离缩到最小,将生与死的距离缩到最小。
蛇谷崖顶之后的事,现在雷宇天已经大致能够理出来。
那晚,当丁煜一帮禽兽在威逼凌辱他们母子之时,外边至少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