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希望他能少管一点我那些破事,这样他就完美了。
虽然他也不会让她穿。
然而男人的反应有些僵,微微蹙眉看得她心里有些乱。
这不乐意那不乐意,到头来还回个“随便”。后来林秀就自作主张拿这个当他名字了。
因为男人似乎并不愿意被她叫“爸爸”,一听就皱眉。“哥哥”也不太行。
估计明天早上就能看到他的回信了。他虽然工作忙得脚不沾地,回信息却永远都那么及时。
最初那几年他倒是天天从工作之余匀出大半时间来照顾她,接送上下学、洗衣做饭什么的。毕竟她年纪尚小、垫脚尖都够不到煤气灶,而他一条手臂就能抱她凌空飞起。
后来她还专门问他去了,说你是叫许海对吗?
往前数十二年,她还只有五岁,那时候才刚刚被他捡回家去,搂紧怀里破旧的洋娃娃抬起头来问他,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好呢?
林秀怀抱一小截被子,许着愿入了眠。
“去洗手,待会儿开饭。”语气淡淡的,一点不疼的样子。
他说,“随便。”
在手掌的映衬下他手指显得很长,却时而灵巧时而笨拙,隔三差五让刀切着了或者让锅盖烫着了,皱着眉头轻轻倒抽一口气把发红的手指抵在围裙上。半大不大的林秀缩在厨房门口偷偷看他,心里还替他捏着把汗就见他朝自己扭过头来。
男人刚把烟叼嘴里,打火机也掏出来了,“啪”的一声窜出来的火星子刚对准烟屁股,一撇眼睛就扫过蜷在墙角里的她。“啧。”男人垂眸,又把打火机并着烟一起收了。
为数不多几顿能一起吃的晚饭,十有八九也以不欢而散告终。最令林秀印象深刻的是上个寒假的第一天、大约是因为那个日子足够特殊,加上随便难得过年前有时间在家里多待会儿,他还同她答应得好好的,年底到年初他没活儿、能陪她一起过年来着。
“嗯,随便。”
男人的双手,乍看之下有着漂亮且精致的轮廓、仿佛十指从不沾阳春水,细看则是大相径庭,小巧的掌心布满老茧、坑坑洼洼,手背上交织着大大小小的疤痕,像是属于经年劳作的人——虽说只是“像”。
不过她的确想过,等哪天赚到足够多的钱了,就劝他辞了剧组的活儿回家好好养着,劝不动她就帮他辞。他比林秀刚认识他的时候还要瘦了,铁定是天天跑剧组饭都没好好吃。就这样再保持个几年,钢锻的身板都铁定垮。
可惜林秀没了口福。她上了初中,随便的工作也越来越忙,三五天不着家渐渐成了常态,偶尔回趟家也是待一两个小时又匆匆离开。男人和她说,你是中学生了,也要学着自己做家务。这也是林秀13岁就会给红烧鸡翅勾芡的原因,春游野营的时候一群连西红柿鸡蛋都炒不明白的同学围着她羡慕得要死,可她还是想吃随便做的烧糊的粥、或是没熟透心儿里硬邦邦的土豆萝卜。
当然他也不至于一辈子开不了窍。林秀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他一言难尽的厨艺总算积少成多进步了不少,至少到后来熬粥不至于糊锅、煮大块的土豆萝卜之类也不至于夹生;有一天早上甚至煎出了溏心蛋,那天好像——碰巧?——是她12岁生日来着,有意为之还是歪打正着,她心里也没数。
随便虽然管得宽,但还好他的手往往伸不了那么长。碍于工作,他很少在家,从她上初中开始就是这样。
临睡前到底是心里犯别扭,躺在黑暗中打字,“要我和你说多少次,我十七岁了,能照顾好自己,别老拿我当三岁小孩儿”。发出去就把手机关了扔一边,然而想到随便告诉过她手机有辐射,心中不甘,纠结了两三秒终究是下床,把手机丢在客厅里。
不管林秀承不承认,随便都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反正怎么也算唯一的监护人。
饭桌上三个菜,两荤一素,林秀做的,摆
“随便?”
栏为空,父亲那一栏写着“许海”,大概就是男人自己登记上去的。林秀心说有什么必要遮遮掩掩,到头来还不是让她看着了?
最后只是责了一句,“小孩子家,别没规矩。”声音冷冷清清毫无波澜。
十一点半,林秀收拾好书包,依照随便多年来的嘱托,摊开被子、准时上床。
只是她不会和任何人提起他,而是用编造出来的“美满家庭”来搪塞外人的口舌。这是随便的意思,虽然他从来不告诉她为什么。随便不爱说话,一闲下来也更爱发呆,她也懒得刨根问底自讨没趣,虽然心里还是挺奇怪的——当武替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
合着直呼大名是没规矩,叫外号就是有规矩。这家伙就这么古怪。林秀习惯了。
虽然对男人有诸多不满,可习惯使然,林秀终归不愿让随便失望——也没必要,毕竟早睡能防头秃。
那时候男人在她眼里尚且铁塔一般高大,三秒钟的对视就令她仰头仰到脖子酸疼。不像现在,她穿上十厘米的鞋跟就能比他还高小半头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