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明德又往前走,他连忙嚷道:「嗳!嗳!公公请留步,免得鞋子沾到粪水。」
宣明德为展现尊重,眼睛始终看着对方的脸,没留意到地上散布不少「黄金地雷」。闻声吓了一大跳,他本来向前要踩下去的右脚,实时顿了顿,迅速收回来朝后跨出一步。好险!好险!他暗自庆幸,再也不敢往前踏进水痕划出来的界线。
「难得你在这个地方待得住,几岁入宫啊?」
蓝一郎眼神一黯,讷讷地说:「小的八岁那一年,养父出海捕鱼,突然失踪了。于是隔壁大叔大婶夫妻俩,竟然趁我熟睡之际,摸进屋子里把我装进麻布袋,连夜卖给人口贩子,再被转卖到马戏班。」顿了顿,他咽了咽口水,再接着说:「那个团主很凶悍,拿鞭子逼我走钢索、跳火圈,最后还要我把头伸进老虎张开的嘴吧里。吼,老虎诶!听说上一任就是表演时被老虎咬死的,我心里很害怕,便想办法逃走。沿路靠着乞讨,糊里胡涂来到京城。没想到,我的运气会那么好,把诈骗老千当成好人,被他卖掉还帮他数钱咧!结果,我那个就被咔嚓掉,然后被分发到这里。环境虽然差强人意,但至少管吃管住,不怕刮风下雨,而且又有俸禄,其实已经挺不错。况且大家对我都很好,不用被人欺负,我感到很满足了。」
宣明德听到一楞一楞的忘了捏鼻子,心酸酸地说:「真是可怜呦!」
蓝一郎说:「小的现在过得很好啊,公公不必为我难过。」
宣明德笑道:「咱家最喜欢像你这种乐观进取的性情,想不想跟着我,到东宫服侍太子啊?」
「太子?!」蓝一郎惊愕住,好半晌才回魂问道:「我是粪便大王诶,可以吗?」
事实证明,蓝一郎服侍得很好,否则他今天就不会有这个命,成为太监帮的副帮主,不但可以站在皇帝的身边,还能成为天龙国唯一拥有「抓龙头」的专利权。在皇帝每天早上起床之后,他可以明目张胆地伸出手掌抓住皇帝的脑袋。迫使皇帝乖乖就范,不好意思摇头晃脑。好让他用拿在左手中的热毛巾,轻轻柔柔地擦拭着皇帝那张略为长方的俊秀面孔,包括鼻孔和耳朵。多亏两人的身高差不多,蓝一郎不用踮脚尖,可以很从容的服侍。只不过,他得暂时停止呼吸,那小心翼翼的态势,彷佛擦拭的是个容易碰碎的陶瓷娃娃。尤其是那老爱占据在眼角的眼屎,实在很讨厌。每一次要把皇帝的眼屎抹掉的时候,蓝公公总是如临大敌,先低声下气地提示:「皇上!请闭上龙眼,容奴才除掉,那黏附在龙眼边边的龙蜜。」
第一次听到自己的眼睛突然变成龙眼的时候,正是轩辕鸿志即将登上权力顶峰的那一天。当时,他正在紧锣密鼓的着装,准备第一次穿上那件做工精细、装饰华美,不仅看起来十分贵气,更是象征着最高权力,代表最尊贵身份的龙袍。
新帝王在后台加紧妆扮,准备出场亮相的事宜。
一座万众瞩目的大舞台,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
登基大典在即,轩辕鸿志的心情,又是紧张、又是兴奋,既期待又怕受伤害。
隐忍多年就待今朝,他由着波涛起伏的思绪翻腾着壮志凌云的向往,静静地站着不动,任由两名最亲信的太监,在他身上上下其手地忙得团团转。转出喜盈欢腾的气氛,一种前所未有的氛围。因为在他眼前晃动的人,无论是太监或宫女,每一张脸孔都充满着喜乐的笑意,大家都等着这一天、多年的努力只为这一刻,把自己扶持的太子推上帝王之位。就只差最后一哩路,宣明德尽管非常兴奋,却丝毫不敢松懈,一边指挥着那几个捧着衮、冕、黻、带、裳、幅、舄等装扮帝王所需的一切服饰而排成一列待命的宫女们;一边亲自动手,一样样地依序加诸到轩辕鸿志的身上而忙得不亦乐乎。但在此之前,负责轩辕鸿志那张帅脸能够青春永驻的蓝一郎,当然要用毛巾将太子的面孔洗干净,再擦上他精心研制的保养液。
这份工作,蓝一郎自从来到东宫之后,已经做了快五年。他每天至少要服侍轩辕鸿志洗两次脸,对那张吹弹可破的脸孔,呵护得无微不至。蓝一郎为了不负使命,除了博览群书,请教每一位太医之外,还将太子专用的狄太医,连哄带骗的拉入伙,一起为太子的那张脸大作战。基本上,一名十三四岁的男孩子,脸孔根本用不着保养,顶多处理鼻头上的粉刺即可。但是由于轩辕鸿志正值青春期,三餐大鱼大肉,外加宵夜进补,实在很难避免那一夕之间忽然蹦出来嚣张的青春痘。
每每瞧见,蓝一郎虽然触目惊心,觉得很碍眼,却也没有慌了手脚。
因为他未雨绸缪,早已备妥二十几套消灭痘痘的剧本。
绝对不容它由红转白,在最短的时间内便将它消灭掉,而且不留下坑疤。
是故,轩辕鸿志很放心将面孔交给蓝一郎维护,完全的配合。
该洗时就乖乖的给他洗、该擦什么时就闭上眼睛让他去涂抹。
只不过,今朝这一回可不比以往的任何一回,因为太子已经变成准皇帝。所以蓝一郎越发不敢掉以轻心,先前拿着热毛巾戒慎戒惧地为轩辕鸿志洗脸时,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