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忠义摸着她的头,叹道,「有个词叫易子而食,便是说人饿极之时,最后的底线,仅为不吃自己的孩儿,而是与他人交换着吃。」
不是马。
宋清儿不解,道:「羊?两只脚的羊?」
「只当如此便是。」
袁忠义再叹,缓缓道:「你只要知道,闵王爷屠城,可不单单是为了震慑叛贼就好。」
丁小妖解下水囊浅浅抿了一口,掩饰住眼底惶恐,强笑道:「兴许是杀了马,正在煮马肉吧。」
袁忠义淡淡道,「他们都被官兵带走,要么和名妓一个下场,被充了军粮。要么,被看中那身力气,丢到北防,兴许,就在闵王爷麾下冲杀,仍悄悄吃两脚羊的肉。」
丁小妖瞠目结舌,好一阵才将先前二字又重复了一遍,「为啥?」
丁小妖听得胸中烦闷,几欲作呕,不禁道:「袁大哥,这……你是怎么听来的啊?」
宋清儿泪汪汪地看过来,小声道:「袁大哥,这兵卒吃人,土匪吃人,我……都信,可连流民……也会吃人么?」
「清儿,人饿极了的时候,什么都会吃。」
宋清儿颤声道:「可……我真的睡不着。」
闻言,丁小妖和宋清儿脸上皆没了半分血色。
更何况,他们也没闻到杀马的血腥气。
他拂拂衣摆,道:「好了,你们早些休息吧。我在旁守着,你们不必担心什么。明日还不知要骑马多久,莫再耗神了。」
「饱暖思淫欲。那几个男人加害之前先将名妓淫辱一番,等宰杀之后,其中一个多情郎君爱怜名妓的小脚,没舍得吃,割下后偷偷藏了一只。不久后,他们遇到官兵,查验随身物件,恰翻出这一只脚来,一番审问,供认不讳,才在附近传开了。」
「这便不知道了。」
他嗅了嗅风中越发鲜浓的肉腥气,继续道,「可叹总有些人,连这个道理也不懂。我刚到徙州,便听人说起过一件事。有个名妓所在之地遭逢叛军兵灾,收拾细软逃难,两车东西大都是些金银珠宝,偏是干粮没有带足。」
宋清儿屏息等着,忍不住追问道:「那她……吃到东西了么?」
但他们都知道那绝
袁忠义把她拉住,拽回原处,道:「我劝你别去。」
北防重地面对鬼狄的马弓骑射,单凭披甲步卒只能疲于守城,毫无出击还手之力。
这足以说明,肉在带来的时候,就已是死物。
在这边驻扎的将士都知道,一匹训练有素膘肥体壮的战马,远比人命值钱。
丁小妖长舒口气,喃喃道:「果真是报应,这等恶鬼,就该千刀万剐。」
袁忠义长叹一声,道:「十来个江湖好汉在侧,你难道要让那些兵卒当着咱们的面,拖走他们眼里的两脚羊么?」
丁小妖怒上心头,霍然起身,咬牙道:「我这就去禀报柳将军!」
连作为军中耳目的斥候,一队中都只得一匹带甲好马,其余均是充数。
「民以食为天。天若塌了,便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如此境况之下,焉有兵士敢为了一口荤腥,宰杀马匹。
「为啥?」
他淡淡道:「闵烈去年夏初平叛得胜之前,军粮告急,强征多次,令数州农户苦不堪言。那几场胜仗之后,北方并未有什么丰收喜讯,为何一路打到鬼狄入侵之地,收复多城,仍不见补给之忧?」
袁忠义摸摸宋清儿的头,不再多说。
丁小妖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憋不住拽了一下袁忠义的衣摆,轻声道:「咱们走的时候,那些人不是只带了一颗头回来么?」
宋清儿愣怔片刻,颤声道:「我……我妹妹……莫非……」
袁忠义瞥她一眼,见丁小妖也颇为不解,轻声道:「连年战乱,流民、土匪、兵卒早都饥不择食。他们吃人,又不愿从口中说出,便把人肉,起了名字叫做两脚羊。这只是统称,下头不同人还有不同说法。老瘦男人不好煮,叫饶把火,妇人娇嫩,名曰不羡羊,最上品是幼童,称作和骨烂。」
袁忠义看向宋清儿,「不得已,她只好将随行的侍女卖了,换来一顿水煮野菜。可无奈,路无尽头,肚子无底。她本也不是什么贞洁烈女,索性当夜摸黑去找那支流民中最身强体壮的几个男人,打算委身屈就,靠姿色换顿饱饭。」
「适逢官军征粮,多处饥荒。她想投的那家旧相识早已不知去向。她只得再逃。那些金银珠宝,她饿极了,只能拿来交换其他流民的干粮。可到最后,她拿出沉甸甸的金元宝,也换不来半块粗面干饼。」
袁忠义摇了摇头,「在那境地,便是天仙下凡,在男人眼里,也不过是几十斤肉。其实那班流民原本没有恶胆,但正是她卖的侍女哭叫撒泼,不肯陪领头那个男人睡觉。那男人强行奸污时错手把侍女掐死,才动了吃肉的心思。那名妓找去的时候,侍女才吃了一半。被她看在眼里,她哪里还有活路。想来,这也是她绝情卖掉侍女的现世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