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护国家法益,不容国家的
公权力因为公务员的种种行为而被侵犯,然而,在这些犯罪态样之外,还有其他
的犯罪因为行为人的特别身分被入罪,你们再想想有哪些行为。」
老师双手往后撑住孙鑫淼学长的桌上,然后轻轻地撑起小小的屁屁坐上了学
长的桌上,短裙下一双笔直的白皙长腿挂在桌边晃呀晃的,非常性感撩人。
「杀直系血亲尊亲属!」
有人抢答道。
「生母杀婴罪!」
一个拼命翻着小六法的同学接着刑法272条的杀直系血亲尊亲属罪之后又
找到了274条的生母杀婴罪。
「很好,这两个犯罪刚好一个是加重,一个是减轻,非常有利我们理解3
条的意义。大家看刑法3条─项:因身分或其他特定关係成立之罪,其共
同实行、教唆或帮助者,虽无特定关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论。但得减轻其刑。第
二项:因身分或其他特定关係致刑有重轻或免除者,其无特定关係之人,科以通
常之刑。大家知道这个条文怎幺解释吗?」
老师慧黠的眼神轻轻环顾教室一圈,除了重修的学长之外,大家都一头雾水
;我拼命地想理解法条的内涵,也只是一知半解,这文字运用得太好了,拆开来
看各个字都看得懂,合在一起却像印地安人纳瓦荷语编出来的密码一样。
「意思是,如果A君和朋友B君共谋杀害A君的母亲,A君固然该当杀害直
系血亲尊亲属罪,B君则怎幺处理?『虽无特定关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论』,也
就是B君在法律上会被评价为『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的共同正犯,但马上跳到
3条第二项『无特定关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A君母亲毕竟不是B君的直
系血亲尊亲属,所以最后B君只会被科以普通杀人罪的刑罚,又因为27年台上
字第338号判例,『罪刑不可分』,绕到最后B君还是只成立普通杀人罪,
相较于A君是较轻之刑。
」
「反过来说,如果A君和朋友B君共谋在A君刚生产后杀害甫出生的婴儿,
A君因为有『生母』的身分,可以获得较轻之刑,但B君就只能论以普通杀人罪
,相对生母杀婴罪而言是较重之刑。
」
「简言之,3条第二项专门在处理加重或减轻构成要件,让加重或减轻的
部分最后都跟那个无特定关係的人无关;而项则是在处理无中生有的部分,
让本来不会形成犯罪的行为因而入罪,所以虽然前夫人吴淑珍没有公务员身
分,最后却因为刑法3条项,而藉着陈水扁前总统的前公务员身分导致吴
淑珍也成立了好几个贪汙、图利等罪名,但是老师必须澄清,陈前总统目前被关
只有一件案子,也就是採用标準虚无的『实质影响力』的龙潭购地案,其他洗钱
、洩密等等都已获得无罪之判决。
」
「附带提一下,杀直系血亲尊亲属被特别加重,已经在日本获得违宪的评价
;而在我国25年以后的修正条文,也已经将8岁以下犯此罪者得处死刑
的规定废除;以后不管犯何罪,8岁以下少年都不得处以死刑。」
「现在,假设老师和小平互为夫妇。」
耶!好康的又来了,忍了一个多礼拜,又能跟老师发生亲密关係,我几乎就
要开心地跳起来。
不对啊,老婆妳离我那幺远干嘛?赶快过来让我好好疼疼妳嘛。
靠夭啊,你干嘛在学长桌上脱衣脱裤啊!我才刚从和老师互为夫妇的假设中
开心不到两秒,老师竟然已经娇羞地在孙鑫淼学长的桌上以高跪姿面对着学长,
然后撩起她本来就没多长的裙襬。
老婆,可以了喔,老公在这边,妳要用裙子搧风可以来这边搧。
干,等到老师露出整件小巧可爱,完全包覆不了老师丰满屁屁的粉蓝色蕾丝
小裤裤时,我惊觉老师已经把整个跨下三角地带卖给学长了!心中的不安也油然
升起。
老师白嫩的大腿再往上,大腿交会处暂时被小裤裤遮住,但是老师乌黑的阴
毛已经透过薄薄的内裤透了出来,略为阴暗的倒三角形就在学长眼前不到2公
分处!更何况以我身经百战的经验,那件小裤裤在一分钟内也会被脱下来!果然
,我才在想说老师的大腿那幺好看,已经一个多礼拜没得欣赏,老师竟然好康再
加码,不仅露出大腿,才一下子功夫竟然已经把整件洋装撩起,整个人只剩下粉
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