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好呢?亲朋骨肉一个个离去,只留自己孤零零的活在世上,到底有什么乐趣?
“我不会丢下你,你也不要丢下我。”
四月初一,彭掞动身回乡。四月十二,金山公主辞别女皇皇夫,西往小勃律和番。
没有人知道李逊离京的前一天傍晚,淮阳公主在长广王府直等到宫门下钥。她终于想通了,有错就得认,如果李逊因为李降儿的悲剧记恨她一辈子也是她应该承受的,这段友谊弥足珍贵,就算结束她也不希望是以这种……拖泥带水的方式。他是她唯一的玩伴和朋友,理当得她坦诚相待。
可惜当日李阳冰被同僚们拖去饮酒,下值回家已是半夜,婢女通报说二公主来过了,给郎君带了两罐盐渍青梅。
他爱拿这个佐酒,又酸又咸,还脆津津的,丢一颗进嘴里,马上就口涎直冒。犹记当年冯月婵为了取笑他,特意给自己的猞猁取名叫青梅。
那只猞猁还是他帮她挑的呢。
“知道了。”夜深了,他到底没高兴打开来吃。
金山公主离京后不久,神都爆发了一桩命案——跟随安息王子来朝的突厥伴当突然暴毙,尸体从护城河里浮出来时周身都被泡烂了,面目模糊,腐肉森森。据京兆尹元耀上奏,与他一同被打捞上来的还有一具身份不明的男尸,初步断定是汉人,两人身上都带着利刃造成的伤口,尤其是剌思磨,几乎是被一击割断了喉管。
“那具无名男尸呢?致命伤是何处?”
王少詹事哆嗦了一下:“被人用蛮力打断了数根肋骨,腹内出血而死。”
冯献灵蛾眉微蹙,直觉此事不寻常。若说是二人械斗、互相致死,好端端的怎么会落进护城河里?若说凶手另有其人,将他们分别杀害后逃之夭夭,为什么不干脆在尸体上绑块石头,或者一把火烧掉他们,彻底毁尸灭迹呢?
抑或……此二人同时浮出水面只是个巧合?
观楼
事涉两国,又关乎两条人命,案件多少引起了一些关注。不日汉人男子的身份水落石出,原是一名仗剑漂泊的游侠儿,平素贪杯好酒,遇事又爱逞勇斗狠,身边俱是些酒肉朋友。他半年前来的神都,因为生活拮据一直借宿在城郊一所寺庙中。
据庙里的僧人透露,其人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大半个月都不露面,因此无法确定具体是哪一天遇的害,与突厥人从前又有没有过仇怨冲突。
安息方的说辞就更模糊了,二王子理直气壮道:“他只是我的伴当,并不是我的奴仆,难道去吃饭如厕也要向我一一报备吗?”
一连数日无所进展,端午节前案子被草草了结。元耀请示过至尊后将卷宗转移到了大理寺,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御史中丞三司共审,最终将事情定性为‘持械斗殴以致误伤毙命’。其中作为凶器的‘械’始终没有找到,一说是游侠身上的佩剑,落到护城河底捞不上来了;一说是突厥武士的弯刀,扭打过程中被汉儿反手拔出,一刀致命。众说纷纭,奈何案子已了,不出三日百姓的谈兴也淡了。
五月初五,龙舟竟渡。洛河北岸人声鼎沸,大片临时搭成的观楼、席棚连甍接栋,姚琚高坐楼上,饮了一口冰镇过的樱桃蔗浆:“那这件事就这么轻飘飘的过去了?”
冯献灵生性怯热,身边摆着两座冰鉴依然汗出不断,闻言轻摇团扇道:“安息那边倒是摆出了必须严查的架势,奈何事发多日,线索寥寥。”
至尊摆明了不想再为此事纠缠下去,朝中异议很快消失的无影无踪。倒是刚被封为校书郎的韩侑借醉作了几首绝句,讽刺三司草菅人命。
太女妃洗手剥荔枝:“听殿下的口气,仿佛很欣赏他?”
她顿时一噎,小心翼翼的在他脸上打量了半天,确定其中没有吃醋嫉妒之意方道:“他是朝廷命官,虽然品秩低微,但在其位谋其政,以毕生才学辅佐天子、谋福于百姓才是他的本职。至于私德如何,自有御史监督纠察,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说实话,殿下并不在乎韩侑是否看得起她,看不起又如何?不还是要对女皇俯首称臣、对她行跪拜大礼吗?夫为妻纲,君为臣纲,道理是一致共通的——谁掌握了更大的权力,谁就能制定规则。天下女郎对丈夫处处礼敬都是出于真心和爱意吗?若是如此,哪儿来的妒妇怨女?又哪儿来的‘大难临头各自飞’?倘若崔十六娘有权自己择婿,她还会嫁给韩侑吗?
崔娘子不得不认下韩崔氏这个名号,在丈夫面前自称‘妾’,不过是为了获取更好的名声(对父亲孝顺、对夫主谦恭),以顺利融入时代,得到更舒适的生活。一如韩侑从未认可过她,认可女子亦有才华德行,依然不得不匍匐在御座之下。
从她所在的观楼向西,不出两百步便是崔家的凉棚。冯献灵吃了几个荔枝,突发奇想道:“明年端午,我们把三娘也带出来吧?”
崔氏嫡支暂且不提,南祖房的家教倒是不错,若有年纪相配的郎君,何妨为寿瑜留心一二。
姚琚猛地呛了一声:“三公主今年才七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