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像江元帅说的那样,他是小孩子脾性,从无坏心。”楚言枝将盏中剩余的茶水喝下后,转而与他们一起看向马场。
“其实狼奴只是手比常人巧些,我不懂舞刀弄剑的功夫,倒知道他刺绣不错,练的还是苏绣。”楚言枝理了理木奴身上穿的小衣服,“这些都是他自己做的。”
“可惜,辛鞘大哥,你的马倒比你先认输了。”
他对辛鞘可谓是又惊叹又可惜又看不太起。
江炽悠悠扯动缰绳,踱到他身边看了眼:“辛鞘大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座下骏马老而无力致使你输了,还怪得到我身上吗?”
“噌——”
江炽是他精心教养长大的,背负着江家军,乃至大周朝的希望。如今边关平静无澜,朝廷一心忌惮他们,可江霖仍然时时为家国安宁担忧。他确实一直对二十几年前朝廷突然将他们驱至边关戍守不许回来探望一二的决定感到不满,但并不为在那些驱敌守边的年月感到后悔。他怕江家军会后继无人。
江霖看了半晌,才彻底将视线收回,不再往下看一眼了。
不过看这针针脚脚……确实十分精细,比他夫人给他做的剑囊荷包要好看得多。能凝神做这细致活,想必是个心神专一的孩子。
江霖闻言移目看去,摇头笑道:“……这真是小孩子脾性。”
楚言枝看不太懂他们的打斗,方才顾着喝茶、吃茶点,没怎么注意,见余采晟起身了,才投去目光。
狼奴翻身而下,迅速查看了马儿的前蹄后,抬手包握住了马腿关节处,感觉到藏在其中的绵针后,眸光深寒地盯向江炽:“你就这么怕输吗?”
这般好运,便不至于被吃得只剩那几块骨头。”
若非遇上辛鞘,他也要以为江炽是当今少年郎里最出挑拔尖的那个了。如今别说江炽心里急,他也急。一是急江炽不如人,二是急辛鞘空有一身功夫不想着报效家国实在可惜。急辛鞘志向不高的同时,他又有些庆幸,辛鞘若真志向高远,以后哪里还有江炽发展的余地……
江炽还是得多练练,绝不能偷半点的懒。这才到京城多久,他身上的筋骨似都松散了。
狼奴将马儿牵到一旁的马槽前,蹲跪下来以掌催发内力将那根银针逼了出来。
底下马蹄声略停,刀剑碰擦激烈,余采晟站起了身,眉头微锁。
余采晟拖着条瘸腿下去了,楚言枝虽听不清狼奴和江炽在说什么,看他们二人的神情也能猜出几分,抿唇看了眼江霖后,提裙于宫婢的簇拥下往马场而去。
他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是个好胜的脾性,那时自己不服输,后来有了孩子,更不肯在教育子嗣上落后分毫。长子江灼出生时哭声响亮,胆子大,不怕冷,一看就是个体质不错的孩子,他大喜过望,白天抱着他督军演练、指挥作战,晚上的时候便望着帐上承尘盘算着等他大一点了教他什么,再大点了又要教他什么。
马儿惨鸣不已,狼奴抚着它的鬃毛安抚,熟练地撕下里衣袖子,倒上金疮药给它敷上包扎好。
后来江灼死于鞑靼刀刃之下,尸身又被狼齿撕咬得只剩残肢断臂,江夫人于悲痛之中为他生下了二子江炽。江炽出生的时候哭都不会,一张皱皱巴巴的脸在娘胎里被憋得青紫青紫,怕冷、弱小,得人时时呵护,江霖虽然高兴,却也发愁,打小就逼着他锻炼学功夫,好在他虽体质稍弱,悟性还好,十岁就能杀敌,有狠劲儿、冲劲儿,同他年轻时一样,不肯服输,样样要做到最好。
见到狼奴掌心上的那根带血银针,江炽面上的表情终于起了几分变化。
哪家少年郎这么大了还天天带着个木偶玩具出门,还每天坚持给它换新衣裳?便是再小个十来岁的奶娃娃也未必会有这样大的玩性吧。
余采晟看了眼江炽,沉默几息,从狼奴手
狼奴坐下的黑马竟有只前蹄弯伏于地,抖颤再难直立了。
狼奴正与江炽周旋着,出招的速度与狠厉程度完全不像第一场比试的时候那样了,但依然时时压制着对方,江炽几乎没有任何喘息反击的机会。
且女红女红,是女子做的活计,针线功夫再好,于他有何益处?
江炽一开始兴许真如余采晟所言,并未使出全部的功力,但渐渐也被狼奴逼急了,动作大开大合起来,隔这么远都能听见马儿嘶鸣与刀剑相碰擦出的嗡鸣声。
“他会的可不止这些,什么做灯笼、雕金刻银、打铁练剑……但凡他想学,没学不会的,且也没落下跟辛大人学的那些功夫。”余采晟笑言道,“要说有什么缺憾,就是他总觉得自己是头北地的小狼,想法单纯,叫他读书,他读几遍能给全背下来,却未必能理解其中的道理。”
楚言枝并不知道江霖口中提到的“灼儿”是谁,她那些年一直待在宫里,连重华宫以外消息都很少探听到,钱公公也从不对她说这些,三姐姐倒是会说一点,但自从她为插手朝政所做的一切努力都被成安帝狠狠打压之后,也不再同她聊这种话题了,除了那回提醒她与狼奴要小心江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