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切发生之前,薛重只是以为普通的女性向专栏作家。
为何他写的是女性向小说?因为主要面向男性读者的起点文篇幅长,题材烂大街,想短时间内写出让人眼前一亮的小说实在是艰难,毕竟薛重不想投入太多在网络文学上,这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赚外快的机会。而女性向的市场还没完全发掘,相对男性来说没那么抠门儿,对这些nai头乐花钱慷慨,而且写出一个市场上常见的傻逼小说不需要什么文化。
说实在的,尽管他写的是爱情故事,但他的恋爱经验基本为零。
在尝试了言情小说这条道路后他成功地扑了,原以为起点文读者骂起来过火,没想到言情读者的掐架技术也是一流。
“写的什么jb,人设什么的都烂大街了还敢在这摆?剧情居然还能那么傻逼,作者是不是眼睛糊了屎啊?!”
坚守立场,接受批评。薛重心里默念,他可能真的得转战传说中的耽美了……
必要时候更换思路似乎真的有效。薛重的的确确在耽美区风生水起。他有两大高光点:一是文笔,二是男性作家身份。在耽美区,一个男的写男同可是比亚洲人迪克长30cm还稀奇。当然,这是夸张的手法。
然而,赚钱路并不是一帆风顺。他在成功完结第一篇耽美后瓶颈,对即将到来的第二本毫无思路。于是他排列组合了一下第一本的套路,稍稍变动了第一本的人设,读者居然还是愿意为此埋单。
“原来看耽美的人真不挑啊……” 薛重叹到。
连续两本后他成功登顶金榜,成为了某网站炙手可热的大作家。钱是来了,文却越写越难,毕竟他真的没有什么脑洞,也是真的懒。
“傻逼作者,写作套路千篇一律,还不如看ai写文!”
读者的一句怒骂点醒了薛重,他立马在晚上下单了某宝的ai写作软件,决定利用高科技恰饭。
“大纲:男主和男主是对手,两人由对立关系渐渐缓和,男主爱上男主,男主也爱上男主,男主……”
薛重敲打着键盘,又把大纲细化了一些。
“攻叫吴世一,还是流行的腹黑酷哥……受是……”薛重扶了扶眼镜,想起大伙喜闻乐见的混血美人,“尼尔·布里奇·威克诺夫,名字那么长一看就很牛逼。金发碧眼的混血美人,一定得是美强惨……”
“搞定。”薛重满足地按下“Enter”键,瞬间两眼一黑。在半昏迷的状态下他透过眼皮的缝隙窥见了幻彩的光晕,像是被闪闪发光的海螺吸入。
这一切都十分诡异,可薛重已经无暇多虑了,他的大脑在这种情况下超负荷工作,仿佛思维都凝滞了。
我要死了吗?这是薛重闭眼前最后的疑问,但他感受不到死的气息,仿佛一切都该如此,他应该睡一觉了。
……
寂静与喧闹也可以如此和谐。耳中传来了巨型机械的轰鸣声,接着是人群的欢呼……这一切又好像很远。
薛重猛然惊醒,他发觉自己正躺在类似于广场的地方,太阳炙烤着他的脸,刺眼的阳光完全蒙蔽了他的视线。
这里是……哪儿?
他挣扎着爬起来,沿着声音传来的地方眯着眼睛看去,仅仅只有一眼,他能确定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克莱因!”人们不约而同地大声呼唤这个名字,激动且兴奋。
薛重目视着巨大的飞船从远处驶来,破开一层层迷雾,眉头皱得死紧。
他没有压抑住脑海中的熟悉感,这像是,像是……
“我去,我不会穿越了吧……”
这是他构思的小说的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