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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t,你在这里!」俊贤挥着手叫着皓龙。
「嗯?怎麽了?」皓龙一手插着裤袋,一手拿着手上的外卖饭盒。
「来一起吃午饭吧,我带了饭盒,还有一些东西给你看!」
俊贤打开饭盒,皓龙便发现他的饭盒里边有一种他没有见过的东西。
「这是甚麽来的?」
「米白色这个?哦,是台湾产的白玉苦瓜,妈妈在菜市场一家相熟的摊档买来的。皓龙你都吃苦瓜的吗?」
「呃,不算喜欢??」
「来,你试试看?」俊贤把一块白苦瓜夹给皓龙,他勉为其难放进嘴里。
「呃??咦?比我想像中甘甜呢!」皓龙说。
「我也不爱吃苦瓜,白玉苦瓜跟它是同种但味道比普通的容易入口,也喜欢苦涩之余也带有令人回味的甘甜,苦瓜的丑陋外表却有令人爱不惜手的余韵。正所谓人不可以貌相嘛!」
「你这些文人说话特别多形容词呢!」皓龙偷偷地从俊贤的饭盒里再拿一块白苦瓜马上塞进嘴里,「嗯,对了,你说有东西要给我看,是甚麽来的?」
「这是今期的校报,明天才派发,」俊贤把一本小书刊交给皓龙,「但我想给你先睹为快。」
皓龙打开校报,找到自己的访问,上面刊着俊贤给他在篮球场拍摄的全身照:穿着整齐校服、轻松地笑着的皓龙抖擞精神地站着,身体稍微扭向左边,右手拿着教科书,访问标题是「『篮球王子』的『动』『静』- 中六乙班田中皓龙同学笑谈校园生活趣事」。
访问中俊贤把那次近乎闲聊形式的谈话内容很有条理地组织起来,并以精简的语句重现,皓龙看着文中每字每句,彷佛纸上的皓龙跟现实中的皓龙在交谈,从中字里行间发现以前未留意过关於自己的一些特点。皓龙觉得很神奇,他从未试过把校报读得如此入神,也惊叹俊贤的编辑水准。
「喂!Kent,你还好吗?」俊贤在皓龙眼前挥着手。
「啊,没??没什麽。我想说,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
「哗!连皓龙本人也认同这篇报导,实在太好了!」
「原来新闻报导和编辑挺有趣呢!」皓龙一脸趣味怏然的样子。
「嗯,好的新闻故事除了报导事实,还能给读者提供新的观察角度,扩阔视野。」
「那麽校报编辑部还接受新同学吗?我想加入!」
「你竟然想参加?组织里都是你口中的『书呆子』而已??」
「这方面我不担心呀,」皓龙趁俊贤不为意时,从他的饭盒再夹去一片白苦瓜放进嘴里,「因为有你在嘛!」
皓龙不经意的一句,竟然让俊贤脸上忽然红起来,「嗯??让我先问一下其他成员的意见,不过应该没有太大问题的。」
「谢谢你呀,????这个白苦瓜真的很好吃。」
「喂!你快把我的白苦瓜都吃光了!」俊贤这时才发现饭盒内差不多只剩下白饭。
「哎呀,做人不要那麽自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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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皓龙加入校报编辑部,校园生活变得丰富。每到新一期校报要推出前,两人都忙得不可开交,皓龙对新闻采访没有太多概念,起初经常要俊贤帮忙,但皓龙头脑发达,很快便上手,跟俊贤合作交出一份又一份水准上乘的报导,令老师和同学对他们刮目相看。
在中六的一年,俊贤和皓龙虽然不同班别,但经常出双入对,一起打篮球,一起写报导,下课後假期时一起去吃饭看电影、行街逛书局,慢慢两人培养出默契,也影响皓龙日後的生活品味,由只懂打篮球消磨时间的运动型男生,渐渐变成对文字艺术有所追求的文青。
以前的皓龙虽然极受欢迎,不少女生主动投怀送抱,平日又爱捣蛋,但个性独来独往,鲜有跟同学三五成群游玩;虽然升上中六後依然是校内的风头趸,但皓龙在俊贤的影响下,跟其他同学多了交流,在校内也不再那麽爱捣乱。
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跟俊贤黏在一起。
久而久之,校内开始传起关於两人的话题:两人都是校内的高材生,经常形影不离,一个好动,一个偏向文静,虽然两人没有甚麽亲密行径,但给人的感觉总是多於朋友甚至好兄弟的关系,却又未至於一对同性恋人。
中六这一学年快要结束,中六的学生也投入年末校内试的竞争中,由於这次考试成绩是学生们报考大学的水平指标,他们会根据分数为报考学系作出考虑,所以每位都全力以赴。
这一天阳光非常猛烈,刚刚完成最後一科校内试的俊贤,有如发泄着情绪般,不断在篮球场上练习投篮。
凑巧皓龙也刚考完试,正要离开学校,他看见俊贤在打篮球,马上把书包抛到篮球架旁,跑到俊贤身边。
「Jimmy!打篮球也不找我?」
俊贤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把篮球投向篮框,他似乎心乱如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