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是宿舍,或许是教室,或许是行政楼,但它如今已经面目全非,如同果敢地区的土地和人民。我边走边点起烟,身后满是灰,而雾蓝色的烟雾飘起来,在烧焦的轮胎味中钻进我的肺腑。
江明抬头看见了我,眉头一拧,大步过来摘下我的烟扔在地上,训道,我跟你说什么?伤没好不准吸烟……你怎么穿成这样?绷带呢?
那您也没拿其他衣服给我穿啊。
江明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抖着手上的地图笑了笑,噢对,不好意思啊,叔叔太糙了没想到,都怪我。他转头向石台的方向看了一眼,一挑眉,是一副很落拓的潇洒模样,怎么,见到鬼枪了?
我用力地瞪了一眼地面,回头也看过去,刚要张嘴,嘴唇就凝固住了,像被树脂凝固的琥珀。
穿着黑背心的林夜站了起来,单手提着那把14KG有余的重型狙击枪,抬脚就跨上了石台,走到我扔烟的地方。那根烟已经彻底熄灭了,只有光秃秃的烟头滤嘴剩着,显出颓废的味道。
林夜弯腰捡起那根烟,跳下来,扔进一边的垃圾袋里。
我一声不吭,闷头不响地往回走去。
江明在身后喊我一声,你怎么背上全是灰……不是,你爸让你穿这种衣服?露背呢?
我头也不回地骂道,您他妈当了多久雇佣兵了,怎么还这么保守,你大清朝的啊你。
江明在身后发笑,跟过来笑骂,行,你还真是个公主,旁边就是难民营,五十公里外就在交火,你还敢这么穿,真是不识人间疾苦不怕死的公主。
他用力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一巴掌给他打开,朝楼上走去。
我叫人等会给你送衣服上来。
谢谢您。
汗水淋漓,顺着我的脸颊划过唇角,我按住那滴汗水,带脏的指尖染上鲜红的膏脂。我走进三楼房间,一把关上门,轰的一声撞击,黑暗罩住我,我半蜷缩着蹲下去,手指冰冷地从旗袍开叉处掀起裙摆,探进去,又收回来,再探进去,又放弃地收了回来。
裙摆狼狈地顺着大腿岔开,肌肤上一串模糊不清的红痕,是手指上口红的余色。
“混蛋……”我低低地骂。
在捡起那根烟头的时候,林夜的手捏住了烟头上那一圈染上我口红颜色的位置。
我看得清清楚楚:手指覆盖上鲜红残脂,一圈绽开,捏得无比精准,如同他的枪法。